
天色已暗配资入门炒股,信号灯已红
但总有人选择在夜色中“勇闯”
两起闯红灯案例
用清晰的事故责任认定再次重申
谁违法 谁担责
交通安全无小事
莫用生命赶路
宁波:
夜间闯红灯被撞 受伤还要负责

近日,宁波江北,傍晚5时37分许,天色已暗,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到一个路口时。此时,路口的红色信号灯已亮起,但杨某未遵守交通信号指示,径直闯入路口左转。
最终,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杨某因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,负事故的主要责任。
衢州:
占道+闯红灯 瞬间酿事故
近日,衢州沙金大道与厂前路路口,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道内行驶,在路口左转时闯红灯,结果与正常直行的摩托车发生碰撞,导致摩托车驾驶人肋骨骨折,两车受损。

监控画面清晰显示: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先是驶入机动车道,继而无视红灯指示强行通过,双重违法行为叠加,最终导致伤害发生。

电动车驾驶人
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
浙江公安交警提醒
冬季夜间较长
牢记“被看见 才安全”
骑行电动自行车请务必
保持车灯性能完好
或贴好反光条
遵守交通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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